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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被占,她这样“报复”,栽了!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11-10 13:40:25

 

一般来说违法当事人变造机动车号牌是报复为了逃避监控抓拍,陈某某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车位目的竟然是为了让别人的车辆被交警部门查获、处罚……

近日,南通市海门区公安局常乐派出所交警中队接到群众举报:6月3日17时33分许,样栽在海门街道人民路岷江路口拍到一张照片,报复一辆“苏EF9N**”普通小型客车的车位尾部车牌字母“E”下面一横歪歪扭扭,车牌号贴得也太不专业了。被占经交警核实,样栽该车牌号最后一个字母“E”系人为修改,报复真实字母应该为“F”。车位随后,被占民警将“苏FF9N**”车主张某查获,样栽面对交警的报复询问和证据照片,车主一直表示自己对车牌被变造的车位情况一无所知。

经过几轮调查,被占办案交警大胆设想:车主对自己车牌被变造的情况确实不知道?后经调阅大量的监控视频发现,该车曾停在一开放式小区过程中,被人将车牌上的“F”变成了“E”。 很快,这名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当事人陈某某被交警部门查获。陈某某交代,其使用双面胶将他人车牌上的“F”变成“E”竟然是为了让该车以后行驶在道路上被交警查获处罚,就不敢再停放到她家楼房前的停车位上了。

目前,陈某某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五千元、行政拘留三日,陈某某对此也追悔莫及。

看似不起眼的“报复性小动作”,竟然演变成被罚款、拘留的违法行为,实属不该!交警提醒:号牌是机动车的“身份证”,是识别车辆唯一性的重要标志,不论出于何种目的,交警部门对变造、伪造、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严重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通讯员 杨佳雯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