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航运企业
来源:球友会 更新时间:2024-11-10 14:28:25
扬子晚报网7月16日讯(通讯员 苏交执法 记者 石小磊)近期,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出台全国唯一覆盖海江河湖的分级分类《江苏省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指导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是动态江苏深入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旨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航运进一步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企业提升精细化监管效能,江苏监管为“水运江苏”建设提供安全支撑保障。分级分类《指导意见》按照先分类后分级的动态指导思想,根据水路运输行业市场不同经营范围特征,航运将水路运输企业细分为两大类六小类,企业逐类建立由“资质保持、江苏监管依法经营、分级分类绿色安全、动态守法诚信”四个方面组成的航运评定标准,形成一套针对不同分类的企业测评指标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对辖区内航运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综合测评,将企业分为A、B、C、D、E五类等级,并科学设置了相应的激励性和惩罚性监管措施,推动水路运输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
校对 盛媛媛